山西在34个县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立了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调整为基础、以改革基本医保支付方式为核心、以落实政府投入政策为保障,破除“以药养医”,重构补偿机制的改革原则。
取消“以药补医”工作已在34个试点县全面启动实施,34所试点县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试点县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5.3%,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6.8%,明显低于全国二级医院平均水平。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山西所有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并以此为基础扩至村级卫生室,此举走在全国前列。
山西在34个县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立了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调整为基础、以改革基本医保支付方式为核心、以落实政府投入政策为保障,破除“以药养医”,重构补偿机制的改革原则。
取消“以药补医”工作已在34个试点县全面启动实施,34所试点县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试点县医院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5.3%,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6.8%,明显低于全国二级医院平均水平。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山西所有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并以此为基础扩至村级卫生室,此举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