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的一份提案提案,跨国种业公司鲸吞中国种业市场。跨国种业公司进入国内小企业公司失去竞争力。
全球种业十强占全球种业市场份额70%,而国内种业十强仅占全球市场份额的0.8%,发达国家正利用生物技术等领先优势控制他国的“生命线”。
当下部分农作物品种外资种子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呈进一步提高态势。跨国种业公司在转基因生物技术领域处于垄断地位。跨国种业主要采取收购、兼并的方式在国内扩张,同时还与国内顶级实验室“合作”,掠夺我国种子科研资源。
我国种业在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种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种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及跨国企业相比还很低。
目前我国的转基因技术水平落后美国20年,对任何一个跨国种业公司转基因产品的准入,都可能导致这块市场被鲸吞。
其次,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防治种质资源流失。建议修改完善《种子法》,禁止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非法搜集国内种质资源;对于国内重要农作物的核心种质资源,建立可以追踪的档案。
第三,对于与跨国公司合作的科学家、跳槽到跨国种业公司的育种人才和与国外进行合作交流的科技人员,在坚持正面引导的同时依法建立种质资源流失追究责任制度,严防种质资源无常流入跨国育种公司。
另外,提案建议启动育种专家保护工程,保护育种人才,避免我国育种人才轻易为跨国种业公司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