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5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3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我省每50公斤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50元。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5部委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3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我省每50公斤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