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日前制定了《江西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根据《预案》,一旦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人,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对可能被污染的人员进行就地隔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经检测和有关专家会诊明确诊断后,通知“120”专用救护车送入指定医院。定点医院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病人。
《预案》要求,市、县两级应选定技术实力强、隔离条件好、设施条件齐的综合医院感染科或传染病专科医院作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人的住院收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内分别设立收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病区,两种病区的病房、人员、设施等不得交叉。定点医院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病人。
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设立相应的隔离留观病室。隔离留观病室在无疫情期间可收治其他病人,但应保证隔离设施及救治设备的完好,确保需要时能随时使用。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布24小时开通的电话号码。
《预案》规定,对收治的可疑病人,必须由医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专家组和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专家组进行会诊,排除后可根据病情需要和病人要求转诊到相关医院救治。
对不能排除的必须报告当地卫生局,请上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专家组专家会诊,在诊断为疑似病例后,根据病情需要,按照逐级转诊的原则,转诊到省内定点医院救治。
各地应落实数量足够的符合隔离条件的“120”专用救护车,负责接诊、转送可疑的有传染性的发热病人。一旦疫情发生,应有专用车辆分别运送不同种类病人。
各地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的防范工作。在诊治病人过程中要相对固定医务人员,并提供休息和医学观察场所等。同时要严格做好病人转运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