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灾害灾后应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预案》正式出台。该预案适用本省范围内因洪涝、干旱、冰冻雨雪、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监测预警。主要收集受灾地粮油副食品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等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社会反响等。预案实施应急监测预警的商品主要有:粮油、蔬菜、肉禽蛋、水产品及建筑材料等其他相关商品,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消费特点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预警品种。
洪涝、干旱、冰冻雨雪、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应实行每日监测报告制度。受灾设区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在灾后次日起启动每日24小时应急监测值班制度,价格主管部门相关领导以及监测机构负责人或联络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其他相邻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价格监测机构也应在灾害发生后次日起启动值班制度,确保工作时间值班电话有人留守接听。
自然灾害发生地及影响市场价格波动仅限于一个县(市、区)范围内时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警机制。
自然灾害发生地为一个设区市所在地,或一个设区市所属多个县(市、区)时,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警机制。自然灾害影响涉及两个及以上设区市,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时,由省发改委启动全省应急监测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