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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

   2013-05-17 神农网农业5160
核心提示: 2013年5月,农业部第一批确定了19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要求,农
       2013年5月,农业部第一批确定了19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部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以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为核心,以筛选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重点,不断发掘其历史价值、文化和社会功能,并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探索开拓动态传承的途径、方法,努力实现文化、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逐步形成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机制,为繁荣农业农村文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作出积极的贡献。

       《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企发〔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发掘,有效地挖掘、保护和传承了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3年5月,农业部第一批确定了19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根据《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申报标准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各传统农业系统所在地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负责撰写申请报告,按照附件中《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模板》要求准备申报书,并提交制定好的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有关材料报送至省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

       (二)各省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遗产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根据本地申报情况,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筛选审核,筛选过程要求有专家评审等相应程序。各地上报的候选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请各地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式二份),统一行文一次性报至我部乡镇企业局休闲农业处(为便于进行跟踪查寻,请尽量使用中国邮政EMS报送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掘和推荐工作,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二)强化政策扶持。在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过程中,各级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和探索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相关扶持政策,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服务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形成促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良性机制。

       (三)搞好总结宣传。要及时了解发掘和推荐工作的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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