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决定推出授信支持等十条措施,支持海南省内500家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规范管理好的农民合作社,力争使之率先成为引领全省50%以上的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一:开展授信支持。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三:支持品牌创建。四:畅通融资渠道。五:实施金融便农工程。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七:专人跟踪服务一对一贴心的金融服务。九: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扶持农民合作社投入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
一是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原则,建立扶持农民合作社投入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确保实现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二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标准化、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农村实用人才和阳光工程培训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优先委托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
三是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正确舆论引导和宣传,组织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收典型巡回演讲,营造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举措十:加强人才培养
合作社科技人员将参加职称评定
坚持把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阳光工程”培训,分期分批对500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轮训,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鼓励合作社科技人员参加职称评定,加快合作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和农信社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就业创业、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