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农村小餐饮、“农家乐”、农村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目前我国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是,由于农村餐饮业多、小、散、低现象严重,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淡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国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要建立以县为监管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村辐射延伸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逐步实现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对于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要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小餐饮和“农家乐”满足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的特点,强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频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以及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严格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行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